严查“低价游”
强迫购物等行为
即日起至9月
(资料图)
我市将利用4个月时间
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开展集中整治
查处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,发布一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,曝光一批影响行业形象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,保障游客合法权益,提升旅游业整体形象。
对旅行社市场秩序进行整治。整治未取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,出借、非法转让旅行社经营许可;超范围经营旅游产品、经营非目的地国家旅游产品;不签订旅游合同,签订虚假合同、阴阳合同及合同不规范;虚假宣传,组织“不合理低价游”等,通过组团旅游实施养老诈骗等。
对A级旅游景区市场秩序进行整治。整治景区停车场、游客中心、游步道、标识系统、安全设施等旅游服务设施陈旧老化及功能不完善等问题;景区内部交通组织不畅通,重要节点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;景区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,安全提示、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不足等问题。
对导游进行整治。整治未取得导游资格证和未注册电子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;与旅行社、购物场所等勾结,收受购物店、餐饮、自费旅游项目经营者回扣,侵害游客合法权益;语言辱骂、暗示、威胁等手段强迫诱导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等。
对星级旅游饭店市场秩序进行整治。整治不遵守合同契约精神,未公示客房和其他消费价格;公共安全设施不完善,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不严,存在消防安全隐患;客房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,餐厅、后厨、库房等处落实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不严,存在食品安全隐患,反餐饮浪费和塑料污染治理不到位。
各县市区文旅部门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组建工作专班,开展检查和整治,采取督促整改、约谈、罚款、停业整顿、吊销许可证、降低或取消等级等方式,依法依规对存在问题的旅游经营单位开展集中整治。
来源:荆门晚报
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
尊重原创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
关键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