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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日报6月23日讯(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)今天,省水利厅根据当前汛情,决定自6月23日12时起,将前期启动的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。
6月18日20日,省水利厅根据汛情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。洪水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后,各地各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、水情、汛情发展变化,适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等级。
要严格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和职责,进一步加强本轮降雨洪水期间值班值守、会商研判、监测预报预警、水工程调度、巡查防守和抢险技术支撑,重点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、流域性洪水、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,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、水工程度汛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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